根据《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》(信院字 (2022) 34号) 和《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》(信院字(2017) 183号) 的相关规定, 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王嘉欣等18名同学符合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,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。
自公布之日起,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永利3044浏览器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。
公示期: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7日
联系电话: 0376--6393532
地点:永利3044浏览器1116办公室
永利3044浏览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